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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 时间:2013-7-24 15:37:09 点击次数:8276 |
征稿启事
为继承弘扬妈祖文化和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,奖掖当代书法作者,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,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大爱妈祖——首届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。
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中国书法家协会
中共莆田市委
莆田市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
北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
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协办单位: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
万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
莆田市北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二、组织机构
大爱妈祖——首届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共莆田市委、莆田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。
大爱妈祖——首届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评审委员会根据《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》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。
三、作品
1、书法:书法作品书体不限,不超过六尺整张(180cm×97cm),横竖不限(包括册页、长卷),不收刻字作品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。
2、篆刻:篆刻作品寄印稿6-10方,附两个以上边款,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。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,原石归承办方所有。
3、范围: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、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,每人限寄邮件一次,作品件数不限。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,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限于人力,恕不退稿。
4、费用: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(请勿在信封中夹寄,海外汇40美元),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。
5、填写信息: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: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常用手机号码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。
6、备注: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,禁用笔名;发现临摹、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(含古代碑帖集字、集联)不予评审;鼓励书写完整作品,不提倡过度拼贴、染色、做旧等形式。
四、评审
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,制定评审细则、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,明确违规处理办法。评审工作于2013年4月份举行,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,及时公布评审结果。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。
五、展览与出版
本展于2013年5月份在福建省莆田市举行,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(含20件优秀作品)。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《大爱妈祖——中华妈祖文化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》。
六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1、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、证书;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、证书,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。
2、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,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。
3、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,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。
4、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、入展作品收藏费、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
七、征稿日期
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13年3月 31 日截止征稿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八、收稿和汇款地址
收稿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学园中街妈祖文化研究院懿明楼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
邮码: 351100
电话: 0594-2738161 2738171
联系人: 徐建成 翁爱珊
手机:15205922222 18805045005
E-mail: zhmzsfdz@163.com
邮局汇款地址: 福建省莆田市学园中街妈祖文化研究院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
邮码: 351100
收款人: 徐建成
联系电话: 0594-2738161 15205922222
九、大爱妈祖——首届中华“妈祖杯”全国书法篆刻大展办公室
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:郑培亮 、李宁
电话:010-59759814
E-mail:zgsxzlb@163.com
十、其它事项
1、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、代刻等问题,经组委会核实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将视情节轻重,依据有关规定,分别给予处理。
投诉材料请寄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。邮编:100083。
2、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。
3、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。
4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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